2026年GDPR下的被遗忘权
GDPR第17条下的被遗忘权(删除权):删除请求、Google去索引、媒体与隐私权以及匈牙利NAIH实践。
Dr. Nagy Ildikó
引言
在数字时代,互联网”不会遗忘”——一旦公开的关于我们的信息可能在数十年后仍然可以访问,影响着我们的职业声誉、个人关系和社会融入。被遗忘权(right to be forgotten,droit à l’oubli)表达了数据主体要求删除其个人数据或使搜索引擎搜索结果列表中有关其信息不可访问的权利。该法律制度依据**《通用数据保护条例》(GDPR)第17条**获得了实定法形式,近年来在欧洲和匈牙利法律实践中经历了显著发展。
被遗忘权的法律发展
Google Spain案:开端
被遗忘权欧洲法律发展中的里程碑是欧盟法院(CJEU)C-131/12号判决(Google Spain SL和Google Inc.诉西班牙数据保护局及Mario Costeja González,2014年5月13日)。在该案中,CJEU裁定:
- 搜索引擎服务提供商就搜索结果的索引和显示而言属于数据控制者
- 数据主体可直接向搜索引擎服务提供商请求移除与其相关的搜索结果
- 数据主体的权利原则上优先于搜索引擎服务提供商的经济利益及互联网用户的信息获取利益
该判决为数据主体向搜索引擎提交所谓的去索引(delisting)请求奠定了法律基础。
GDPR第17条:删除权的法典化
GDPR第17条基于以下情形规定了删除权(被遗忘权):
- 个人数据对于收集或处理目的不再必要
- 数据主体撤回同意且处理没有其他法律依据
- 数据主体依第21条第(1)款对处理提出异议,且不存在优先的正当理由
- 个人数据被非法处理
- 为履行适用于数据控制者的欧盟或成员国法律规定的法定义务须删除个人数据
- 个人数据系与提供第16条第(1)款所述信息社会服务相关而收集(儿童数据保护)
被遗忘权的限制
GDPR第17条第(3)款穷尽列举了不能要求删除的情形:
- 为行使言论自由和信息自由权利所必需的处理
- 为履行适用于数据控制者的欧盟或成员国法律规定的法定义务所必需的处理
- 基于公共卫生领域公共利益所必需的处理
- 为公共利益存档、科学或历史研究、统计目的的处理
- 为提出、行使或辩护法律诉求所必需的处理
Google去索引实务
提交删除请求
Google——作为使用最广泛的搜索引擎——建立了处理删除请求的程序。请求通过Google的专用在线表格提交。请求须包含:
- 数据主体的身份信息
- 请求移除的搜索结果的准确URL
- 被争议结果出现的搜索词(query)
- 移除理由(数据主体援引哪项GDPR法律依据)
Google的审查标准
Google在审查请求时考虑以下标准:
- 数据主体在公共生活中的角色:公众人物的被遗忘权比私人更受限制
- 信息的性质:涉及犯罪、政治观点、健康状况的数据受到不同评估
- 信息的时效性:旧的、不再相关的信息更容易被同意删除
- 公开的背景:数据主体是否同意了原始公开
- 信息的来源:来自官方来源(如法院判决)还是非正式来源
CJEU C-507/17号判决:地域性问题
在CJEU C-507/17号判决(Google LLC诉法国国家信息与自由委员会(CNIL),2019年9月24日)中,法院裁定搜索引擎服务提供商无需全球性地履行去索引义务,而仅需在欧盟成员国可访问的版本上执行。这意味着被移除的搜索结果在google.com的非欧盟版本上仍可能显示,尽管Google对欧盟IP地址适用地理过滤。
媒体与隐私:权利冲突
言论自由作为限制
在行使被遗忘权时,特别敏感的问题是新闻自由与隐私权的冲突。GDPR第17条第(3)款a项明确免除为行使言论自由和信息自由权利所必需的处理的删除义务。
匈牙利基本法(Alaptörvény)第IX条保障言论自由和新闻自由,而第VI条规定了隐私权和个人数据保护权。当这两项基本权利冲突时,需要进行利益衡量(balancing),其结果取决于案件的所有情况。
最高法院(Kúria)的判例
Kúria在多项判决中处理了人格权与新闻自由的冲突。根据判例,衡量的主要标准:
- 数据主体是否为公众人物:公众人物就其公务活动相关报道的人格权保护范围更窄(Ptk.第2:44条)
- 公开的信息是否涉及公共利益:自由讨论公共事务的利益受广泛保护
- 公开是否必要且适度:传播的范围和方式是否与公共利益信息传达的目的相称
- 时间流逝的效果:对于足够久远的信息,数据主体的隐私利益增强
刑事报道的问题
从搜索引擎移除刑事报道引发了特别复杂的法律问题。根据判例:
- 在无罪终审判决的情况下,数据主体的删除请求通常有据
- 服刑完毕后,当犯罪记录带来的不利已消除(恢复名誉)时,数据主体的请求得到加强
- 正在进行的刑事诉讼中,公众的信息获取利益通常优先
NAIH的实践
NAIH:监管机构
**国家数据保护和信息自由局(NAIH)**是GDPR第51条所指的监管机构,也可就被遗忘权的行使进行处理程序。数据主体认为个人数据处理违反GDPR规定时,可依GDPR第77条向NAIH提出投诉。
NAIH的决定实践
NAIH近年来就被遗忘权相关问题作出了大量决定。机构实践中值得强调的重要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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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查处理的法律依据:NAIH在审查删除请求时首先审查处理的法律依据是否仍然存在。法律依据消灭的(如撤回同意),删除即为强制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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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益衡量:当处理基于正当利益时(GDPR第6条第(1)款f项),NAIH衡量数据控制者的正当利益与数据主体的隐私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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搜索引擎的责任:NAIH——与CJEU Google Spain判决一致——承认搜索引擎构成独立的数据控制者,有义务实质性地审查去索引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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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制访问作为替代方案:在某些情况下,NAIH不命令完全删除,而是命令从搜索引擎移除(去索引),因为原始内容本身可以合法处理(如新闻机构的存档)。
救济途径
如果NAIH不接受数据主体的投诉,或搜索引擎服务提供商拒绝去索引请求,数据主体可利用以下救济途径:
- 向布达佩斯首都法院(Fővárosi Törvényszék)申请对NAIH决定的司法审查(GDPR第78条)
- 对数据控制者的直接诉讼:数据主体可在其住所地或数据控制者营业地所在成员国法院提起诉讼(GDPR第79条)
- 损害赔偿请求(GDPR第82条):因GDPR违规而遭受财产或非财产损害的任何人均有权获得赔偿
行使被遗忘权的实务建议
准备删除请求
为使删除请求成功,建议以下步骤:
- 记录被争议的内容:对搜索结果和相关页面进行截图
- 确定法律依据:确定援引GDPR第17条的哪一项
- 为利益衡量做准备:阐述为何隐私利益优先于公众信息获取利益
- 准确标注请求移除的URL:针对整个网站的笼统请求通常不会被接受
删除请求可能成功的典型案例
- 出现在旧的、不再相关的债务人名单上
- 以无罪终审判决结案的刑事案件的新闻材料
- 私密信息(如健康状况)的意外公开
- 未成年数据主体的数据
- 虚假或不准确信息在搜索引擎中的显示
总结
被遗忘权是GDPR最重要且发展最活跃的法律制度之一,旨在保障数字时代人的尊严和隐私保护的基本权利。在匈牙利法律实践中——通过NAIH决定和法院判决——删除权行使的条件和限制日益明确。建议数据主体有意识地、有根据地行使这一权利,必要时借助法律专业人士的帮助。
数字足迹(digital footprint)的管理如今已成为根本性的重要问题——被遗忘权为此提供了不可或缺的工具。
本文仅供信息参考,不构成法律咨询。就个案问题,我们建议咨询专业律师。